基本建设项目类

  合资合作形式的基本建设类项目是指中外双方合资合作投资于新建、扩建企业项目

  其立项报批程序(步骤)如下:

  1、企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
  拟办中外合营(合资、合作)企业项目的中方,下面简称“外资企业项目申办人”向项目所在地同级(省、市、县)经济贸易委员会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。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查批复后,对同意成立的项目,出具企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。该项目成立。

 

  2、办理设立企业名称登记
  办理企业名称登记核准:接到可行性研究批复后,到当地(省、市)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设立企业名称登记。

 

  3、发给企业批准证书
  新建企业项目申报人向所在地(省、市、县)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(局)

 

  4、申请工商登记
  新设企业项目申报人向拟办项目所在地(省、市)级申请工商登记,领取企业营业执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