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企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拟办中外合营(合资、合作)企业项目的中方,下面简称“外资企业项目申办人”向项目所在地同级(省、市、县)经济贸易委员会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。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查批复后,对同意成立的项目,出具企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。该项目成立。
2、办理设立企业名称登记 办理企业名称登记核准:接到可行性研究批复后,到当地(省、市)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设立企业名称登记。
3、发给企业批准证书 新建企业项目申报人向所在地(省、市、县)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(局) 报批企业合同(协议)章程。经审核批准后,发给企业批准证书。
4、申请工商登记 新设企业项目申报人向拟办项目所在地(省、市)级申请工商登记,领取企业营业执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