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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料加工是指外商向国内企业提供主辅助材料(有时也同时为保障加工产品质量所需的设备、仪器、工具等),由国内企业按外商要求,加工符合所提出的质量规格、式样、包装的产品,外商以外汇支付我方企业加工费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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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其立项报批程序(步骤)如下: | |||
| 1、有进口权的外贸公司(商务代理)与外商洽谈、签订合同(协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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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、由商务代理或企业主管部门向当地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申报合同(协议),如外商不作价提供设备的,均由当地外经贸委审批;属外商作价提供设备的,根据设备价值按省政府规定利用外交审批权限分级审批。经外经贸部门批准,发给合同批准书和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特许营业执照。在办理申报手续的同时,须提交商务代理填报的“加工贸易业务(合同)批准申请表、企业主管部门申请书、对外加工装配合同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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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、企业持合同、批文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“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特许营业执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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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到当地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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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持批文、“特许营业执照”、合同到当地海关申领《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》设立外资企业的初步申请报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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